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经典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顾准律师专业法律服务 促进生态环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12-11一、案件背景2024年5月,S市Y区生态环境局检查J公司,发现废气排放超标,拟罚款19万元。律所受托代表J公司出席听证会进行了详尽的陈述和申辩,充分阐述了检测报告的不合法性和不真实性,以及因此导致的违法事实不成立。最终,Y区生态环境局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J公司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但Y区生态环境局随后又以J公司未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堆料仓库门帘未关闭,窗户未关密闭,属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查看详情]
顾准、韩春霞律师专业法律服务 赋能企业生态环境治理
2024-11-19一、案件背景 2024年5月,L市G生态环境局对B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时发现,B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要求配套安装的静电除尘器配电箱未通电,静电除尘器未使用,存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B公司处罚32万元。 二、专业服务 &n...[+查看详情]
顾准、韩春霞律师专业法律服务助力三甲医院应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2024-11-01一、案件背景2024年7月,H市L生态环境局对某三甲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以该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池内水体通过管道穿池体处裂隙(缝)和池体裂缝,经过雨水沟向市政雨水井排放。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拟对该医院处罚36万元。医院申请听证。二、律师因应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准,韩春霞律师承办案件后,从容不迫,积极思考。1、申请信息公开。向当地区县及省级气象部门申请气象证明,要求公开执法日期之前一...[+查看详情]
徐红英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关于“背靠背”条款案件之“上海某建设公司诉上海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2024-09-06近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徐红英律师代理的一审案号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近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徐红英律师代理的一审案号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2018)鲁0282民初1134号民事判决(2019年5月28日)、二审案号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2民终8059号民事判决(2019年11月4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4年1月,该案件由山东高院以《关于合同纠纷案件中“背靠背”条款效力的请示》报送最高人民...[+查看详情]
顾准、韩春霞律师专业法律服务助力J公司免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2024-08-26在当今社会,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企业如何在确保合规运营的同时,积极应对政府监管,已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凭借其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深厚经验和专业团队,近期成功代理J公司参加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最终帮助J公司避免了高额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案由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准,韩春霞律师承办。01案件背景2024年5月,S市Y区生态环境局对J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依据Y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查看详情]
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复议案
2024-06-29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复议案****年**月**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 生产现场检查,申请人于****年**月开始 进行手工刷漆作业,作业过程中有废气产生,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申请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因受疫情影响,暂未缴纳罚款。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申请人在制作询问笔录时,缺乏必要的记载项目...[+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