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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中介欲收取高额违约金于法无据
2018-07-25中介欲收取高额违约金于法无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周菁华律师代理被告王某就其毁约不委托中介出售房屋,另行委托并成交的违约金争议,周菁华律师认为作为中介以200元定金欲追究当事人房价3%违约金,显然于法无据。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欲取得中介费,以200元锁定当事人12万元违约金,显属无理。且在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出售自己房屋,也属合理范围,中介应取得相当于中介费的违约金而不是暴利。法院经审理,确认律师观点,对中介机构主张高额违约金不...[+查看详情]
原告主张拥有房产被驳回被告抗辩共有分割享有被支持
2018-07-25原告主张拥有房产被驳回被告抗辩共有分割享有被支持 原告成某向被告叔叔成某某主张按医嘱继承铜川路房产的祖父母份额,并要求其叔享共有产的一部分分割为原告所有。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方燕律师代理被告其叔叔成某某的诉讼。原告诉称其祖父母将铜川路与其叔叔成某某共有的房屋的祖父母部分遗嘱由原告继承,并其占有该房屋大部分,故要求对共有分割,归原告所有。被告其叔叔成某某认为,遗嘱真实性不确认,要求鉴定,并不同意共有,要...[+查看详情]
因居住困难租房的户籍人应认定同住人
2018-07-25因居住困难租房的户籍人应认定同住人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方燕律师、付永生律师代理原告陈某、张某等三人共有纠纷一案,诉称原告陈某等三人是被征收房屋户籍所有人,因居住困难与被告协议,在外租房,并保留征收权力。显属同住人,应享有二套房屋所有权及补偿款。另三原告,也同时就提起确权和动迁利益诉讼。根据被征收房屋系公租房。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查看详情]
亲属间低价转让房产合同理应撤消
2018-07-25亲属间低价转让房产合同理应撤消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娄有军律师代理曾某撤销权一案,因系其被告的债权人,债务人其子将其份额的共有房屋,转让给其父母。原告认为该房市值220万元,被告享有三分之一,计73万元。被告以25万元转让给其父母。侵犯了原告权利,该买卖合同应予撤销,恢复到原来登记状况。被告辩称,房屋仅值180万元,且系父母已代被告归还欠款,差额系用于抵销房款。房价合同金额仅为避税。父母子女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真实。且父母并不知子...[+查看详情]
继承和共有房屋以不可分割起诉获补偿
2018-07-25法律通讯经典案例 继承和共有房屋以不可分割起诉获补偿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方妮律师代理原告吴某继承和共有纠纷案,原告采用直接以共有纠纷案,原告采用直接以共有纠纷起诉,要求原告享有房屋产权,给予被告资金补偿,获法院支持。原告吴某就母亲房屋的遗嘱继承和父亲法定继承要求房屋归原告所有,对共有产权进行分割。这是一个典型的继承和共有纠纷案。首先,法院要确认遗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房屋各继承人份额,再根据“物权法”达不成协议的,共...[+查看详情]
户口保留的房屋征收利益和购房权
2018-07-25法律通讯 精典案例户口保留的房屋征收利益和购房权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方燕律师、方妮律师代理王某诉被告房屋征收补偿权一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徐某某原系夫妻,后离异,原告王某某搬离,并户口没有迁移,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分割纠纷。本次征收房屋系承租公房,被告为此取得四套房屋,被告称由母亲、本人和二个子女各分得住房一套,与原告无关。法院综合征收情况,认定原告王某也有一套房屋购买权利,逐判决原告王某享有其中一套住房购买权和动迁利益...[+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