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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所项伟律师代理的原告深圳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疆某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工程欠款纠纷案,原告向被告主张设计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反诉原告该项设计损失,且损失未有违约金约定。一审法院将互欠金额互相抵销,未支持原告向被告主张逾期付款之违约金。深圳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就被告未承担违约金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二审法院支持深圳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改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不仅作欠款的互相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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