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税收规章政策释义建议》被市政协采用
俞建国律师提出《关于加强国家对税法、规章和政策释义的建议》,作为《社情民意》,被上海市政协采用,并报送全国政协。俞建国律师认为,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制定规章和政策越来越多,整个体系越来越复杂,相关配套、措施、处罚和适用规定出现滞后,有些条文理解和适用不易理解,专业人员也感到无所适从,税务人员在解释也不明确。为更好地让广大企业了解,会计人员掌握、税收机关人员解释,急需进行法规政策释义,或以各种纪要、案例、判例、说明形式进行补充。
俞建国律师例举说明三个方面需要释义的案例。
1. 税收政策和实施中差异。如政府公告和文件可以免除政策性动拆迁补偿款营业税。实践上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并没有公告。同为政府行为,则出现税负不一样。
2.税收法规出台,与此配套的政策未发布,造成适用上偏差。如企业转让法人限售股,一段时间对转让限售股的估价没有规定。出现以变更之日股票流通的市场价格估值,实属不合理。
3. 合理避税与反避税调查缺乏刚性标准,人为因素过大。
并提出5个方面的建议。
(1)不定期发布案例公告,释义指南。
(2)修改税收行政处罚和决定法定,赋予上一级税收机关对下级税收机关决定、处罚的纠正权和撤销权。
(3)坚持法规刚性,减少主观判断因素,从定量、定性等形成判断的构成要件和标准。
(4)加强对税务机关人员和会计师培训。加强税务机关的咨询机构职能,明确咨询范围。
(5)加强对企业宣传、指导,让纳税人了解税收规范变化和发展,有效适用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