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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为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

2018-10-2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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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成立专案组、出警百余名干警前往武汉,将一起重大要案的犯罪嫌疑人从武汉等地追拿归案。该数百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参与“钱管家”电信诈骗。此案涉案人数之多、犯罪数值之大且造成了众多被害人财产蒙受损失引起了本律师的关注。

       今年9月12日,本律师接受“钱管家”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家属刘某某的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龙某某的辩护人。为查清案件事实,本律师在第一时间前往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与对象会见并就案情进行了全方面的了解,在得知我的当事人虽参与工作,但对违法犯罪情形并不知情、也未参与的情况下,本律师为龙某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据理力争。经办案部门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数次提审后,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最终于刑拘半个月之后,对龙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

       通过本案,律师认为,侦查部门就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可能会采取“一锅端”先拘留后梳理的做法,而律师真正的作用就在于抽丝剥茧、为自己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争取最大的利益。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文婷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根据实战经验和庭审观点,总结经验,为涉案人员争取最大利益。如果您也涉及同类型案件,请务必仔细阅读下文,如需咨询专业建议,可联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肖文婷律师。

咨询电话:18602127733)

 





附:《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肖文婷,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龙某某辩护人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218号第一座22楼

电话:18602127733

 

申请事项: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龙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因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18年9月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鉴于嫌疑人龙某某在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仅工作4天,对于公司的情况、运作、涉及诈骗等均不知情,犯罪事实也从未参与。故向贵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018年9月4日,龙某某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的招聘传单进入武汉米卡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米卡多公司)做业务员,在公司入职介绍时也被告知米卡多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有“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等、公司所做业务合法。

       在此情况下,公司给龙某某做了简单的业务培训和话术培训后,龙某某开始电话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根据公司的要求打电话、加客户微信、销售公司电脑产品。在龙某某开展工作后4天,上海青浦警方将公司所有在场人员全部押解并以涉嫌诈骗罪对龙某某采取刑事拘留。但龙某某仅在公司四天时间,尚未了解公司的所有运作,也没有办理任何入职手续,对公司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完全不知情也没参与。龙某某打电话销售电脑的行为只是根据公司安排从事简单的电话营销工作,他主观上从未有诈骗、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恶意。客观上也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犯罪行为。由此,龙某某是否构成诈骗罪是极具争议的。

       本所律师肖文婷接受委托后,已前往青浦区看守所会见龙某某本人,也对案情及他的参与程度、在米卡多公司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做了充分的了解。本案是因为“钱管家”平台爆仓案发,而龙某某与“钱管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龙某某有固定住所,在此之前从未有任何前科或不良记录。故对龙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并无社会危害性,龙某某也没有潜逃的风险或可能性。他有一双儿女和年迈的父母,现都是妻子刘某某一人照顾。

       综上所述,本律师特向贵院申请对龙某某予以取保候审。龙某某的妻子刘某某自愿作为担保人对其起到监督、监管,确保其取保后不会危害社会。同时,龙某某的家属也愿意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望贵院能对龙某某采取取保候审。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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