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传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而规定》的导读
司法解释的制定,将在1999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其2002年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海事诉讼船舶扣押与拍卖制度。无疑将对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产生积极作用,为中国海事法院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参照国际公约,明确了光租船舶的扣押与拍卖问题;(二)平衡当事各方利益,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对扣船担保的提供与返还作出规定;(三)提高司法效率,对拍卖船舶公告与拍卖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四)协调民事诉讼法与海诉法关于船舶担保物权纠纷案件管辖规定的冲突,对实现船舶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作出规定。(五)填补海诉法立法空白,对执行程序中拍卖船舶的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