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盛集团提供深度专项法律服务
2014年5月19日-20日,我所俞建国律师、吴宗黎律师等人作为弘盛集团法律顾问,参加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弘盛集团是江苏30强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中国承包商企业60强,省科技先进企业。年营业入超百亿。年税收数亿元。弘盛集团旗下由小额贷款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劳务公司、建筑研究设计院、造价公司、建筑检测公司,是一个建筑、研究、设计、材料制造和供应一体的集团公司。
为集团持续发展,更好的按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和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发挥优势,进一步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公司下一步重大战略决策举行了本次董事会和股东会。
弘盛集团董事长胡恒春做了工作报告。党委书记陈富权就下一步发展战略提出了工作思路。我所为集团下一步战略决策和步骤提供了会议议案和法律意见书,供会议讨论。本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宗旨,围绕集团进一步跨越式发展提供内生效力。真正实现建筑做平台,开发增积累、金融做保障的发展战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实。同时强化股东意识并保障股东权益,让股东和员工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社会作出贡献,股东就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并作出20项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