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惠德、副主任张根宝、王洪太、竺小可、鲍英菁,法工委主任赵宏生、副主任许树良视察了光明律师事务所。区委常委、副区长颜建平十分关心光明所的发展,与事务所领导进行了交流。事务所在工作汇报中,既总结了成绩,亦剖析了不足。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了光明律师事务所。认为光明所走在司法前沿,起点很高。这来自锲而不舍的努力。在品牌和特色方面很有成果。光明所是区的光明、亮丽的名片。光明所领导水平、形象、创意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回忆。光明所的成功反映了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措施,业绩显著。相信光明所在未来更加光明,并发出更加耀眼炽烈的光芒。同时,人大领导希望光明所克服总结报告中谈到的不足,区人大支持和光明所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