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2004年上海市重点新型知识产权案例:上海纽福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诉被告侵犯其印刷线路板著作权案,高院称这是涉及印刷线路板是否享有著作权及如何认定侵权标准的新型案件。我所藏云霄律师代理被告上海驰鹿电气有限公司参与诉讼。藏云霄律师抗辩称,印刷线路板的排列不享有著作权,并提供了被告在ups99软件版基础上自主开发的证据,并认为不构成侵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被告代理律师观点。原告上海纽福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撤回诉讼。
该案的意义是,上海纽福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三个同类诉讼中都以调解结案。被告均履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义务。但在我所代理被告案中,律师敢于依法维护被告权利,并获胜。
该案的审理结果对至今未判决的2002年列入上海市第一大知识产权案的原告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诉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印刷线路板著作权纠纷的9900万元标的的同类案件,将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