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总结:我所成绩突出(2005年11月18日)
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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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所做的“200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报告中对上一年来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在报告中所列举的几类典型案例中,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了三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一例上海纽福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诉上海某公司侵犯印刷线路板图形作品著作权案,该案涉及印刷线路拓图形是否属著作权及保护的标准的重大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最终被告调解确认侵权事实;另外两例是(美国)星源公司等诉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专用权案、(法国)施耐德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等诉上海梅兰日兰电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其中(法国)施耐德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等诉上海梅兰日兰电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属于案件诉讼标的额最高的四个案件之一,社会影响较大,我所代理的被告都成功地进行了被告在先权利保护及驰名商标的异地和不侵权抗辩,并且该案涉及对中国民族工业保护和尚属探索的新的司法实践问题。因此案件历经二年,法院尚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