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足球队于2004年8月11日下午参加与上海市足球队的热身比赛
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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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加全国第十届城市运动会的上海市足球队健儿助威加油,上海市足球协会指定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足球队于2004年8月11日下午参加与上海市足球队的热身比赛,该赛在康桥申花训练基地举行,由国际裁判黄俊杰担任主裁判,上海市足球协会秘书长卢申观看全场比赛。
比赛结果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足球队以4:3的比分惜败给上海市足球队。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今年分别取得百威杯足球赛亚军、足协丙级联赛季军,并取得进入参加2005年乙级专业足球联赛的入场券。上海市光明足球队业绩在足球行业引起重大反响,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为上海律师取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