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态资讯 | 光明律所(全国)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一带一路”与哈萨克斯坦投资仲裁保障机制研究》专题学习

2024-06-20 273

       6月19日下午,光明律所(全国)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业务学习会在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光明律所(全国)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宋锡祥主持会议并进行《“一带一路”与哈萨克斯坦投资仲裁保障机制研究》主题分享。光明律所(全国)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相关律师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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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锡祥主任进行专题分享

       宋锡祥主任围绕“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现状透视”“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特点”“‘一带一路’战略对哈国经贸投资选择仲裁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深入剖析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哈两国在投资领域的合作前景与挑战。他结合详实的案例和数据,系统阐述了哈萨克斯坦投资仲裁保障机制的重要性,并对如何有效利用这一机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宋锡祥主任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等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投资争议也随之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商事仲裁以其高效、灵活、专业等特点,成为解决此类争议的首选方式。结合中国企业投资哈国的法律风险,宋锡祥主任强调了选择签订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重要性。他认为,选择仲裁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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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与会律师们就投资仲裁保障机制的运用、风险防控以及法律实务操作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尤其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服务,对于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中国律师逐渐成为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不可或缺的力量。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职业优势,心系“国之大者”,潜心钻研业务,以高质量专业法律服务助力涉外法治建设,促进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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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锡祥 |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光明律所(全国)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国际投资与贸易、涉外仲裁与诉讼领域专家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和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兼任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法学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律研究会理事、港澳基本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副会长、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台湾研究会理事。宋主任曾为新加坡高等法院受理两家央企有关信用证事宜涉诉案中代表被告交行东京分行就域外取证和送达等问题先后出具3份专家意见。曾就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被告北京东安集团公司长安商场侵犯署名权纠纷(奥特曼著作权)案件参加“涉外著作权法律适用研讨会”并发表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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