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态资讯 | “朝夕美好”——陈炼律师参加“爱小护老”法律服务江苏在行动普法研讨会

2024-05-30 173

       为进一步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探讨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权益,六一儿童节前夕,由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办,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业务委员会、江苏省律协公共法律服务与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公证协会家事公证委员会承办的“家家都有小、人人都会老 八方联动、爱小护老、江苏法律服务在行动”普法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研讨会由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业务委员会主任刘光凯主持。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陈炼律师作为江苏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出席活动并参加研讨,积极为新时期的爱老护小工作贡献光明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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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会上,陈炼律师与江苏省法护童心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养老机构代表、老年人代表、未成年人代表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他针对进城务工老年人的工伤保险待遇与劳动权利保障等问题,给出了专业而实用的法律建议,赢得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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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炼律师在研讨会上交流发言

       陈炼律师表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是社会的两大弱势群体,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建设,为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言献策,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落到实处。同时,他还认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是营造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社会氛围的重要手段,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调动、配合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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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陈炼律师 右五)

     “爱小护老”没有竣工时,只有建设时。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推动江苏“爱小护老”的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携手法律界同仁韬励奋进,加强法律服务在保护老年人和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



陈炼 |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炼同志曾任中省两级立法机关干部,长期参与国家重大立法与监督工作,曾参与教科文卫相关法律的立法项目及执法检查工作。专注教科文卫法律事务研究、立法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曾参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防震减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药品药具管理中心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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