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上级司法主管部门的号召,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以及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南京新实践贡献光明力量,8月4日,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在金鹰世界A座组织召开“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成立大会。会议由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毅主持。全体党员律师及法律服务志愿团在所成员合计20余人参会。
▲成立大会现场
国之大者,为国为民。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公益发展,在光明立所之初即成为全所共识,以爱心善举不断谱写为民初心新篇章。此次大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光明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参与度再上新台阶,践行新时代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之路再迈深入。据悉,自“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发起成立号召以来,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先后近30名人员报名参与,并在动态持续增加中。
会议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毅宣读了《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成立“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的决定》,强调指出志愿团要整合律所内外公益法律服务资源,立足南京,发挥放大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以一流的优质服务,一流的精神状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公益法律服务质量,展示光明律师志愿者的亮丽风采,不断为构筑法治南京贡献法律智慧。张毅主任并向法律服务志愿团团长刘帅授团旗。
▲张毅主任宣读志愿团成立决定
▲张毅向志愿团团长刘帅授团旗
抓实党建强“根”铸“魂”,凝心聚力引领发展。会上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团长刘帅向全体党员及法律服务志愿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司法部贺荣部长在律师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及贺荣部长代表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这为光明笃行公益法律服务、追求至善至美、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光明品德,持续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凝聚了共识和合力。
▲公益律师代表汪敏敏律师、张可宜律师发言
“让法治走进祖国的每个角落,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一名律师的社会价值所在。”光明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代表汪敏敏律师、张可宜律师(实习)结合普法宣传、参加法律援助值班等公益法律服务实践,以及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中倡导的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 2 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文件精神,畅谈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感悟、心得,并对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公益服务生态共同体、推动公益法律服务普惠化、专业化和常态化表示了期许。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公益法律服务的主力军。一直以来,光明律师事务所积极倡导打造“能量正循环”发展圈,以责任铭初心,助力律师行业形成崇尚公益、献身公益良好氛围:律所创始合伙人俞建国先后向四行仓库纪念馆无偿捐赠98件珍稀文物,提醒人们铭记历史,勿忘抗战牺牲的勇士。
“光明奖教金”获得者颁奖
律所先后向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高校法学院及教育基金累计捐资近500万元,用于设立“光明律师奖学金”“光明律师奖教金”“外资法律研究中心”及共同探索开展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创新运营管理和保护研究等,助力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在各高校法学院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与法学院联合培养法治人才,支持法学院学科建设。10余名资深律师获聘高校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外指导老师,定期公益授课、研讨交流、辅导学生,承担律所社会责任。
▲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卜庆主任带队参加疫情防控
从左至右:刘帅律师、陈青律师、卜庆主任、王亮律师
疫情大考下,一大批党员、律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到街道园区核酸检测、普法宣传等防疫志愿者行动中,并自发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将党史学习教育“初心答卷”写在冲锋一线。
▲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曾繁竺律师送法进工地
▲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鞠慧慧律师进园区宣讲民法典
积极关注社会民生,组织律师专业力量定期面向园区、企业、社区、中小学等开展各类普法宣传讲座、现场法律咨询。倾心“助燃梦想,温暖童心”捐款送爱心,助力巾帼助困“送温暖”“木棉妈妈红色访学行”“木棉妈妈心理工作坊”“木棉妈妈创就业指导”等系列帮扶活动。与儿童爱心康复中心等公益机构开展结对共建,探索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并启动“苏河湾青年律师共建共创研习营计划”
▲积极融入“产业社区党建联盟”建设
▲与儿童康复中心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合作机制
积极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其中,方燕律师代理的“周某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汪敏敏律师代理的“黄某人身损害赔偿案”被评为南京市法律援助“十好案例”,用实际行动交出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答卷!
▲“益路·光明”法律服务志愿团集体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