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上海市光明(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正式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设立。这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法律服务战略部署,继在苏州、南京设立的第3家机构,是律所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跨越式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对律所的战略发展布局有着极为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伴随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不断壮大起来,先后荣膺首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殊荣,并连续16年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律所倡导律师行业化、行业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公司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形成了一整套成熟、完善、科学的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内部管理模式和管理架构,具有专业分工和团队合作的工作机制。
作为光明律师事务所长三角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上海市光明(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在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以党建为引领,总、分所高度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完备的现代化电子办公系统为客户体验、律师工作、总分所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总所加强对分所业务上的指导,加强对执业风险的控制和防范。通过综合管理系统,能够实现案件利益冲突检索、立案审批、收费、质量控制等全流程可视化监管,以及团队合作、区域合作网络链接。这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和聚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形成更具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法律服务产业,不断为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样本、注入新活力。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笃志成为亚太地区领先的以数字经济和数字知识产权服务为特色的现代化综合律师事务所,吸引聚集了一批以首批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物、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与投资、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法律专家,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构建高能级法务生态、提供全周期惠企服务积极发挥了“法律智库、决策智囊”作用。围绕国家新发展格局战略,律所持续优化新领域、新业态、新要素、新人才、新平台的生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打造了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与投资、金融证券、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政府行政法律事务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涉及行业及产业涵盖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与集成电路等,融合性法律服务涉及各个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并能够及时跨区域调配资源,更好地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和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的多元化、多维度的服务。
进驻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后,在开放的市场政策与监管环境下,上海市光明(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依托上海总所团队、管理、品牌、创新优势,在浙江自贸区、宁波法律服务业具有特色竞争的优势,将积极对标宁波片区“131”功能定位,围绕国际港航物流枢纽、全球跨境贸易枢纽、智能制造创新枢纽、金融开放服务枢纽、制度创新集成高地、数字化应用示范高地建设以及国家新发展格局战略,强化区域协同和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宁波片区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的市场环境加油助力,积极服务区域各项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能门户,奋力谱写现代化浙江自贸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