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良 兼职律师
擅长领域: 行政法 环境法
执业资格: 中国执业律师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 日文
邮 箱:
电 话: 025-84681091,15951780651
专业及行业职务: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实践教育中心主任
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执业经历:
王树良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行政法、环境法,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王树良律师先后获得华东地区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016年江苏省国际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二等奖(论文)、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教育背景: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法学博士(2013.4-2016.7),导师为日本著名行政法学家首藤重幸教授;
日本九州大学法学府法学硕士(2011.4-2013.3)导师为日本著名行政法学家田中孝男教授;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2006.9-2010.7)。
个人及团队代表案例: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常年法律顾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常年法律顾问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法律顾问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法律顾问
南京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局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玄武区物价局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徐庄软件园产业基地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法律顾问
南京市秦淮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白下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玄武区国有资产管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秦淮征收服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白下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公安分局“玄微警”法律咨询服务
南京越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拆迁征收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南京秦淮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人民日报社江苏分社法律服务
人民网江苏有限公司法律服务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318 号令立法后评估专项法律服务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意见》立法后评估专项法律服务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15年}11号)立法后评估专项法律服务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宁政规字{2013年}10号)立法后评估专项法律服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国土厅《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课题研究
行政复议实施20周年江苏省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司法赔偿案件热点问题暨政府法律顾问高端业务、核心技能与创新专题讲座》培训学习
南京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开展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热点问题专题讲座
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苏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
论文著作:
王树良:《日本公民代言人制度―兼论对我国信访制度发展之启示》,《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王树良、李成玲:《日本行政不服审查法的改革动向》,《东吴法学(苏州大学)》2012年(秋季卷)。
王樹良「カナダ環境影響評価における参加者基金プログラム」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50号(2014年)。
王樹良「中国行政強制執行制度の形成過程と問題点」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52号(2014年)。
王樹良「中国環境行政組織における問題点と改善の方向」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55号(2015年)。
王树良:《2015年日本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日本法研究》2016年第2卷。
黑川哲志著,王树良、张震译:《从环境法的角度看国家的作用及对后代人的责任》, 《财经法学》2016年第4期。(本文被《新华文摘》2016年第20期全文。)
汪習根著、西原博史・王樹良訳:「『発展の権利』と新グローバル法システムの構築」比較法学50 巻3号(2017年)。
王树良:《日本环境行政规制的变迁与启示——以丰岛事件为例》, 《日本法研究》2017年第3卷。
王树良:《景观利益保护的行政诉讼模式》,《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王树良:《城市环境治理行政法治发展报告》,《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
负责朱勇编《中国法律》第八章环境保护法的日本版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