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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参加调研项目在2022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中斩获佳绩

2023-06-17 106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通报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由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报送《<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状况调研报告》荣获三等奖。该调研项目由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法团队负责人张毅王树良何倩玉律师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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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2019年1月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内容包含不动产登记的一般性规定,也将我省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固化为法规内容,同时细化了登记实务操作规范,对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9月,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组成调研组、就《条例》的实施状况,在省内展开专门调研,旨在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调研组通过开展基础资料收集、专题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工作,在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选题针对性强,对策建议有较好的操作性,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调研报告获奖,也充分体现了省自然资源厅对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政府公共法律事务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认可。行政法是光明律师事务所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团队成员包括具有扎实行政法律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多年政府行政机关服务背景的资深律师等行政法律专业人员,致力于为政府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全方位覆盖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等,尤其在自然资源、城市更新、征地拆迁、铁路监管、水务执法等领域法律事务具有专长和优势,长期为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等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化、全方位、高水准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转变政府职能、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发挥了律师在政府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作为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单位,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调研报告获奖为契机,继续保持和发扬好的作风,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升调研及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水平,积极为省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决策,持续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空间格局、不断夯实自然资源基底、推动资源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擦亮“先锋自然”品牌,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自然资源力量贡献光明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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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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