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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芳

2018-07-10 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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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合伙人、副主任

最高学历:工商管理博士

专业: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美国西南国际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从业时间:1988年

职称:高级

主要业务领域和范围:公司法律顾问及审查合同业务;长期服务于外商投资和国内合资、进出口贸易企业、房地产工程项目企业及金融投资企业;代理资产兼并、收购和重组(国有、集体、外资、内资股权的转让)、知识产权、企业的风险投资及管理、借款合同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主要经历:李佩芳博士/律师既有在企业中从事近8年经济管理工作的经验,又有律师行业近20多年的法律服务管理的经验,是一个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律师工作经验的、已进入中国国家人才库、即懂法律又懂经济的、跨行业的资深律师。

     2004年,她荣获上海市十大优秀女律师提名奖。

法律服务理念:诚信、责任心、钻研心,是优秀律师的必备条件。

学习背景:复旦大学涉外经济法硕士

     美国西南国际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高级经营师、高级培训师、高级职业经理人

     企业产权(股权)转让经纪人



社会活动:1.中华全国律协民事委员会委员;2.上海投资管理顾问专家委员会顾问;3.上海市律协房地产研究会委员

经典案例(1)李佩芳律师代理的涉外商标侵权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她运用国际“马德里公约”和中国相关法律,指出:在英国注册的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不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国企业在中国使用该商标并将产品出口并未侵权。原告的二名英国律师甘心认输,并当面称赞李佩芳律师的敬业精神。

经典案例(2)李佩芳律师代理的企业质量侵权赔偿纠纷,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她大量举证,证明被告产品并未存在缺陷和瑕疵,符合企标。她运用国内《产品质量法》和逻辑分析方法,指出原告的损害结果与被告产品质量没有因果关系,原告诉请不能成立。通过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程序,原告终遭败诉,被告避免了不必要的巨大损失。李佩芳律师获得司法机关和企业的好评。

经典案例(3)李佩芳律师代理的国际贸易欠款纠纷案,作为外贸公司的代理律师,她运用其熟悉的外贸进出口通关的程序和外贸代理等法律规定,指出:外贸公司虽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但并不能以此否定外贸公司的代理地位,委托人无权向代理人外贸公司主张货款。委托人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与外贸公司握手言好,当庭撤诉。李佩芳律师深受法官的好评。

经典案例(4)李佩芳律师代理的房地产工程巨额欠款纠纷案,作为原告的律师,在被告房产开发商认为已超额支付工程款而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她用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大量取证、举证,证明开发商修改图纸达40余次80余处的事实,指出:开发商增加了大量合同外的工程量,必须增付超出部分巨额外负担工程款。她运用国内建筑法律,终于使开发商积欠1500万左右巨额工程款的案件,通过一审,二审,大获全胜而结案。

经典案例(5)李佩芳律师成功代理台资企业18年来未能解决的侵权案。该台商投资者的公章被盗用,顷刻间其投资1000万美金的商城变成银行担保物被拍卖。18年来该台商到处状告,因侵权企业被吊销,侵权责任人逃离国外而无果。李佩芳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后,查阅卷宗并调查,发现由侵权人18多年前出资购买的某地近十幢别墅,房屋的产权人现仍在开发商名下,她数十次前往房屋所在地,通过收集大量证据并与各政府部门沟通后,遂启动司法程序,在法院主持下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由开发商回购侵权人名下别墅并退房款,该台商获得开发商的退房款几千万人民币作为赔偿款,久拖18年悬案终告了结,80多岁的台商终能欣慰地安度晚年。

经典案例(6)李佩芳律师代理的全国首例婚介所侵害人身权赔偿纠纷案,凭借她熟悉的国内相关法律和逻辑分析的方法,指出:原告认为其女被害致死是婚介所没有提供“安全服务”所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婚介服务并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提供安全服务”的范围而适用双方合同,婚介所未违反合同约定,故不应对原告之女的死亡承担侵害人身权赔偿责任,原告之女遇害的法律责任应由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承担。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婚介所获胜。李佩芳律师在法庭上的精彩辩论,由媒体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和“案件聚集”栏目和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向上海和全国实况转播,从此名扬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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