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式达成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及交流活动在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B228成功举办。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蒋雪松、院长牛庆燕,副书记、副院长杨祖平,法律系主任汪海燕、第四党支部书记魏想;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毅、党支部书记刘帅,高级合伙人鞠慧慧、曾繁竺等出席活动。活动由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系教师朱小静主持。
本次合作共建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背景,旨在加强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紧密联系,共同推进法学生实习实训、理论研究交流等深度合作,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座谈交流现场
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蒋雪松对律所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院的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强调学院一直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组织凝聚力,此次合作是加强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联系的重要举措,将为学院的党建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法学人才的培养注入新的活力。

▲共建签约
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牛庆燕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指出与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是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预期将在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张毅主任、刘帅书记分别就律所的业务开展、党建成效等工作进行了介绍,一致认为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律所在法学教育和实务领域的影响力,以及通过互学互鉴推动党建共建方面取得更多成果。

▲共建合作单位单位揭牌
双方与会人员还就法学教育、法律实务、党建共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合作将为双方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在签约仪式上,双方代表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并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协议内容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法学教育与实务交流、理论研究合作以及党建共建活动等多个方面。双方将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法治精神和专业素养的法学人才,同时加强双方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光明律师获聘为“校外实践导师”
与此同时,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张毅、刘帅、鞠慧慧、曾繁竺四位律师还获聘担任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外实践导师”,为学生提供更加贴近实务的指导和帮助。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合作共建是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携手并进的重要里程碑,通过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及党建引领的深度合作,双方致力于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紧密融合。这不仅为学生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宝贵平台,更促进了双方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下一步,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深化合作,细化方案,探索多元化法学教育模式,加强课程共建与资源共享,组织学术交流等活动,并拓展党建共建、法治宣传等领域合作,共创新时代协同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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