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以提供优质、及时、具有创意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需要为宗旨,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我所创建于1996年,现有专职律师100余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50余名。2001-2005年被评为上海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事务所,并在2005年度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该奖项是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
我所以高水准的专业服务水平及高标准的实践结果来要求我们的工作,并以我们的工作成果来检验。我所法律服务涉及各个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特别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我所实行公司制和律师独立执业并存模式,团队合作、协同作战为本所的一个显著风格。律师多方面的专业背景和经历,使其在法律服务中能融经济、技术、会计、医学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为一体,为客户寻求最合适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我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完备的现代化电子办公系统为律师的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我所的律师组成结构:
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并具有国外工作经验的律师;
由国内著名大学培养的拥有法学博士、法学硕士学位的律师,工程学硕士、会计学硕士、医学硕士同时兼有法学学位的律师;
曾长期在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工作的律师;
在律师业执业10年以上的中、青年律师。
我们深深地知道遵守职业准则的重要性,我们不接受任何可能导致损害我们客户利益的指令。我们信守职业机密,恪守对客户的忠诚义务。
光明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苏州市、南京市设有分所,在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设有常驻代表,并与全球各地和中国各地区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
光明律师事务所以对法律的独特理解和深刻领会、雄厚的人脉资源、忠诚和忠实于客户的态度、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同时也成为了国内外各大知名企业的首选合作伙伴。我们严格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严守商业信息、坚持诚信原则。在法律服务中保持谨慎、稳健、优质、快捷、有创意的风格。
多年来,光明所始终同各大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拥有一大批著名的跨国公司客户,这些客户资源也为我们的合作伙伴创造了共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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