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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劳动者上班时玩电商,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及法院均不支持
公司员工Z某,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心不在焉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服,先后提起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
律师代理单位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证据,在劳动者提交的银行流水明细中发现端倪,银行流水明细中有大量支付宝付、支付宝快、支付宝扣、支付宝
充、支付宝款、支付宝提、支付宝认、财付通快、财付通转等摘要。经了解,两位劳动者本是公司一般岗位职员,非电商岗位。银行交易明细与此工作性质明显不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间位规章制度的,用人间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及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单位以劳动者工作不认真,上班时玩电商,违反《员工手册》规定而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否认存在上述事实,
但其银行明细的确显示在工作时间内存在较为频繁的支付宝交易的记录,该记录显然违反正常的工作纪律,亦违反了单位《员工手册》的规定,单位据此解除其劳动合同与法不悖,故对劳动者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劳动者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职,而不可心存侥幸,从事与工作性质明显不符的事。否则,用
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给付经济补偿金。